用户中心 | 繁 體 | 智能问答 | 无障碍 | 北京市政务服务网
站内搜索
【字体:大中小】
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农业农村系统“放管服”改革,现将本市农业农村系统有关政务服务事项调整情况公告如下:
一、取消“从国外引进水生野生动物审批”事项。
二、取消“海洋大型围网、拖网作业的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(不含涉外渔业)”事项。
特此公告。
北京市农业农村局
2021年11月30日
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“北京市农业农村局”网站是否继续?